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巴中市市級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權責清單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文旅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有關單位:
《巴中市市級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權責清單》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經清理,9個市級部門(單位)監管權力事項143項和對應責任事項1101項。其中,行政許可3項、對應責任事項16項,行政處罰123項、對應責任事項1011項,行政裁決1項、對應責任事項5項,行政征收2項、對應責任事項10項,行政檢查7項、對應責任事項29項,其他行政權力7項、對應責任事項30項。
市級相關部門(單位)按照清理公布的監管事項及時調整四川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事項配置并規范運行。市政務服務和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要加強業務培訓,指導市級相關部門(單位)按照公布的監管事項及時做好平臺事項基礎信息更新。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本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職責分工,認真梳理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巴中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權力和責任清單的通知》(巴府辦發〔2019〕24號)同時廢止。
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19日